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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P申请服务
 
 
 
 
 
申办指南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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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装订要求
一、 按照申报材料(以ICP为例)顺序分类排列;
新申请
  1. 单位介绍信。
  2.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。
  3. 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)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。
    申请书抬头应为"北京市通信管理局"。
    申请单位情况简介。
    拟申请的电信业务。
    网站开设的栏目及主要内容
    单位具体地址,邮政编码,联系人姓名、电话,负责人姓名、电话。
    备注:申请书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  4. 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(ICP)的可行性报告。
    申请经营的具体服务项目、服务功能。
    系统组成(含网络拓扑图)、主要设备情况。
    机房情况。
    网站服务内容设置。
    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,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。
    计费方式(如一年的会员制、一次性收费、累计计费等)
    市场预测、发展规划。
    备注:可行性报告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  5. 服务保障措施、监督电话(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)。
  6.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。
  7. 请提供与ISP专线接入/主机托管/空间租赁的协议书复印件,及申办ICP许可证需提供接入ISP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租用ICP空间的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。
  8. 除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、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相关政府部门批件外,所有材料一律使用 A4纸,以便于整理归档。
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)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(增项)应报送的材料:
  1. 单位介绍信。
  2.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
  3. 提供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ICP批文复印件。
  4. 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)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(增项)申请书。
    申请书台头应为"北京市通信管理局"
    申请变更(增项)的项目、内容、变更(增项)的原因
    需写明股东构成及出资、网站名称、域名、IP地址、提供接入的ISP公司、服务器机房地址
    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
    落款加盖单位公章
办理电子公告(BBS)专项申请应报送的材料:
  1. 申请书
    单位名称、专项申请的项目、单位地址、单位联系人、电话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。
    网站名称、域名、IP地址。
    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。如时事论坛、网民聊天室、文化艺术类留言板、IT行业布告板、新闻跟贴等。
    提供接入服务的ISP单位名称及机房地址。
    已获得ICP经营许可证或已备案登记的单位,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材料复印件。
    根据有关规定接入方式为虚拟主机的ICP不能申办BBS。
    在申请书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  2. 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。
  3. 提供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、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、技术保障措施。
  4. 提供四项制度
    版主负责制度
    软件过滤及24小时人工监看制度
    规则张贴制度
    栏目明确制度
  5. 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。特别应提供各BBS栏目版主的详细个人资料,并附上版主身份证清晰复印件。
  6. 申请单位对信息产业部第3号令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中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的规定所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;依据上述管理规定中的第十五条的规定,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协议书。
二、 除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、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相关政府部门批件外,所有材料均使用 A4纸,以便于整理归档。
三、 单位介绍信以我公司出具的介绍信模版为主。
四、 提供材料要盖章,复印件材料要注明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公章(如材料多于一页,则每页均需盖章或盖骑缝章)(第一页最后一页必须盖章)
五、 材料齐备后,提供索引页,标明主题和页号。
六、 提供材料要求真实准确。
七、 所有报送材料要整理整齐,有专门塑料文件夹(不要装订),并有索引页。(复印件清晰,盖章清晰)。